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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茂县顺利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5.59万元。其中,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对象按照每月不低于100元的发放标准,二级残疾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3.74万元;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照每月9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85万元。(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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