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茂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做好困难群众各项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福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存发展权益,解决困难群体生活困难问题。全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22.5万元;按照一级残疾对象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残疾对象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6.076万元;按照每月100元的发放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4万元;向80-89岁、90-99岁、10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敬老金、长寿敬老金共183.819万元。(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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