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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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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茂县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不断筑牢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整合各级力量和资源,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精准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儿童福利等救助保障政策。2023年以来,累计保障城乡低保66858人次,累计保障资金2538.27万元,为全县384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补助179.32万元,对71户276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救助31.91万元。

增强社会福利能力。加强孤儿救助工作,2023年以来,对16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生活补助6.12万元;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1.68万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配置11个镇儿童督导员、108个村(社区)儿童主任。

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争取各级居家养老服务资金94.8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的方式,为3160名60岁以上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医等多样化需求服务;争取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200万元,建设凤仪镇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争取州福彩公益金81万元,建设南新镇牟托村、渭门镇道财村、黑虎镇小河坝村、富顺镇胜利村及沟口镇长安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时兑现高龄津贴,2023年以来,已兑现80-89岁高龄津贴、90-99岁敬老金、100岁以上长寿敬老金144.29万元。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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