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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渭门镇联合镇派出所、司法所开展“3.30”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当地群众细致解读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火“法七条”,宣传禁止携带火种进山、田间地头禁止野外用火、清明节文明祭祀等注意事项,讲解身边发生的惨痛案例警醒群众森林防火和安全用火意识,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渭门镇 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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