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政策,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茂县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三举措”扎实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截止2024年三季度,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45.33万元。
强化组织,提高认识。为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解决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问题,茂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全面宣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做到不漏一人,确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举措落实到位。
摸清底数,精准识别。为准确把握残疾人补贴发放对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县民政、县残联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进行调查统计,并要求各镇负责将本辖区内所有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名单交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根据县残联审核后的名单及时发放资金,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严格把关、按标发放。县民政、县残联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严格审核、审批程序,按照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及时兑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对象、二级残疾及时兑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让困难残疾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让惠残好政策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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