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对2021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由就业服务管理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就业局反映,电话:7411505。
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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