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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落实举措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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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完善制度,提供保障。成立茂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茂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茂县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茂县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措施》,落实专项经费,统筹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是开展培训,提升素养。有计划地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提升工作人员规范用语能力。2018年以来,已组织1275人次参加普通话培训、1027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1017人取得三级甲等及以上成绩。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家校共建”时机,采取电视、微博、微信及“校本剧”“我身边的扶贫故事”“群文阅读”“中华经典诵读”等方式,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力度,营造推广普通话浓厚氛围。 

  四是树立典型,示范推进。将校园作为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阵地,把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各方面。以小手拉大手形式示范带动,在全县确立推普典型、重点示范乡镇、示范街,在办公区域、公共场所、旅游景点推广使用普通话。凤仪小学被评为省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25所校园被评为县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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