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建议提案办理

茂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茂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茂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自9月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文勇带领人代工委一行,通过到项目实施点现场查看、与代表见面、与承办单位见面的“一到两见面”的方式对县人大代表在十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建议38件,闭会期间收到1件,39件均依法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建议内容涉及农林牧水利、公交能源交通运输、科教文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商品流通旅游服务、城乡规划与资源环境和社会公共事务等7个方面。截至目前,39件建议已全部或部分解决的31件、占79%;正在解决的5件、占13%;由于政策、资金等原因纳入今后发展规划的3件、占8%。39件建议办结率为100%,答复率为100%,非常满意和满意率为100%。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县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途径,作为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体现,把代表建议办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办理流程、健全办理机制、做好跟踪督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显著。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全覆盖、全过程跟踪督办,切实加强建议督办工作,对办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责任得到落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别牵头办理各自分管工作方面的建议,将建议办理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通过适时召开专题会、组织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大办理力度。各承办单位根据《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茂府办发2023〕9号)要求,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比如:县交通运输局在承办建议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建议办理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全面管、分管领导负责抓、相关股室亲自办的齐抓共管工作模式,5件建议的办理均得到人大代表“满意”的答复。

(二)加强沟通协调,办理工作得到认可。各承办单位注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上门与代表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了解代表真实意图,及时汇报办理情况,让代表感受到被尊重和受重视,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和满意率。比如,县医疗保障局在办理21号《关于减轻老百姓就医报账、用药负担的建议》时,首先在第一时间与代表沟通,梳理建议所提的问题;其次与代表多次见面沟通,分类回答问题;最后和协办部门召开座谈会,向代表详细解释各项政策,受到代表的高度认可,并在建议回执单上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将加大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三)措施落实到位,实效不断增强。大部分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方法,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县公安局在35号《关于凤仪镇小学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办理中,将代表提出的一个问题提升为一类问题。县公安局不仅对凤仪镇小学路段进行了整治,还制定了《2023年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县城区域内所有学校采取常态化设置“护学岗”、对重点通行路段进行梳理等措施,确保了家长和学生的出行安全。

三、 存在问题

尽管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部分建议办理深度不够。一是因资金、政策等原因,完善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议解决较为困难,一时无法满足群众、代表的要求,通过承办部门的沟通解释,代表“被满意”的情况客观存在。二是重答复轻落实,部分答复意见以介绍工作成绩为主,对下一步落实代表建议的措施针对性不强。三是个别承办部门认为只要做通代表工作让代表回复“满意”了就算办完了,没有进一步跟踪落实。有的建议因为政策、资金以及其他客观原因虽已列入计划但迟迟未能实施,年年提、年年不能解决的现象客观存在。

(二)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不够及时,没有经过集体研究就答复代表,有的承办单位没有对联名提出建议的代表给予逐人答复,只答复了领衔代表。

四、工作建议

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神圣职责,也是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证广大群众参与基层决策,让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要认真贯彻州、县“两会”精神,深刻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努力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成为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过程。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在建议规定的承办时限内,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直接深入承办单位,深入现场检查,采取听、看、问的方法,了解办理进展情况,促进办理的进度。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进行抽查,督促承办部门就建议答复办理情况走访代表,虚心听取代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增进办理人员与代表之间的沟通和感情交流,便于办理工作更直接、更及时、更有效,确保办理工作真正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三)狠抓落实,提升办理工作得实效。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改,抓紧今年有限的时间做好各项收尾工作,努力使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有较大的提高。同时,要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对策,尽快研究解决,克服财力紧张等困难,千方百计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推动高质量现代化“六个茂县”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