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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关于谭平等十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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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府干〔20238

茂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平十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第十届茂县人民政府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谭平同志为茂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坤吉定同志为茂县国防动员事务中心主任;

毛成琳同志为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局长

张红梅同志为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婷婷同志为茂县司法局土门工业园区司法所所长;

张世超同志为茂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康明同志为茂县八一中学校长;

蹇志康同志为茂县七一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八零同志为茂县凤仪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余海同志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局长职务;

毛成琳同志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坤吉定同志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志勇同志茂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戴军同志茂县八一中学校长职务;

王康明同志茂县八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昌才同志茂县凤仪小学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

                       20234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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