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发〔2019〕7号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茂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茂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茂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广元市、平昌县等13市、县为“四川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市、县创建单位”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8〕42号)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优势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种植基地发展,做好中医药特色旅游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在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创建要求,大力开展全省中医药产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到2019年6月底,建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较为成熟的中医药种植及有特色中医药旅游的示范基地;建设特色的药膳餐饮企业;达到中医药产业示范县建设标准并通过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验收。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大力发展道地中药材,在现有中药材种植基地面积5万亩的基础上,新增一个符合GAP标准中药材种植基地,扩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达到2000亩。
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白溪乡人民政府、光明镇人民政府、回龙乡人民政府、松坪沟乡人民政府、三龙乡人民政府
(二)形成较完善的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以县中医医院建设为重点,辐射到全县广大农村,统筹配置全县中医资源。全县中医病床达到每千人口0.5张;县中医医院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所有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开展6种中医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能开展4种中医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能开展2种中医适宜技术。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县中医医院
(三)研发、引进和推广一批中医药新技术、新疗法。建立至少三个以上的特色专病专科,鼓励医务人员开展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主要内容的科研活动。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中医医院
(四)发展中羌医药药膳餐饮。扶持发展4家以中药药膳为主的餐饮精品店。做好中药膳食养生和保健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打造中医药旅游文化。围绕特色羌药的种植、种苗等项目,打造以羌医药为特色的集旅游、康养为一体的羌医药系列旅游观光路线。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松坪沟乡人民政府、凤仪镇人民政府、光明镇人民政府
(六)推动民间特色中羌医馆发展。指导和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民间中羌医馆,推动茂县中羌医在民间的发展。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中医医院
(七)扩大花椒种植规模、指导花椒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现有40000亩花椒种植规模的基础上新增种植面积500亩。指导茂县花椒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本形成花椒产业的产、供、销一体化服务。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沟口乡人民政府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3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通过多种方式营造创建氛围,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3月—4月)。对照创建要求,按照确定的任务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三)自查补短阶段(2019年5月—6月)。对照中医药示范县建设标准,健全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整改。
(四)示范县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6月)。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创建工作,通过全省中医药产业示范县创建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茂县中医药产业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县卫健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发展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加强沟通交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三)落实责任,全面监管。要建立一个符合GAP标准的中药材种植基地,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指导和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民间中羌医馆的发展,扩大花椒种植规模、指导花椒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断完善中医药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承担中医药产业的业务指导与检查。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中医药方针政策,要围绕创建四川省中医药示范县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县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要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向城乡居民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进行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茂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茂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小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邓 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周顺友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局长
曾雪梅 县财政局局长
周 斌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跃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维刚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成定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樊 锐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继生 松坪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太林 沟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磊 白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国乾 凤仪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强 光明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 兴 回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书明 三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云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全龙 县中羌医院院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