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发〔2019〕6号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茂县“一卡通”自查抽查覆盖面不高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各部门:
现将《茂县“一卡通”自查抽查覆盖面不高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茂县“一卡通”自查抽查覆盖面不高
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坝州财政局牵头督促整改省委巡视扶贫领域反馈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财〔2019〕30号)要求,为认真整改落实“一卡通”自查抽查覆盖面不高问题,现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一卡通”自查抽查覆盖面不高,自查工作底数不清,漏洞大,查找问题不逗硬,整改工作推进慢,多户无卡,一户多卡问题突出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再一次开展自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自查抽查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范围
2017年至2018年12月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 “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情况。
(二)自查抽查内容
1.进一步全面核实“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
2.进一步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贴等问题。
3.进一步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在2019年3月1日至3月20日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自查报告于3月25日前报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室。
(二)重点抽查阶段。县财政局将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审计及县级相关部门,在2019年3月21日至4月7日根据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全面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自查走过场、未反映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方。
(三)整改上报阶段。县财政局根据自查情况和重点抽查阶段,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集中汇总,督促整改,并形成整改材料在2019年4月15日前上报县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自查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形成机制。县财政要加强与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审计及县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职能职责,协调开展工作,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整合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肃追责。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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