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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府办发〔2021〕33号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茂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县属国有企业:
经十五届茂县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茂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11日
茂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茂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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