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茂县财政局汇总,2021年县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403万元,同比下降3.04%。其中:公务接待费315万元,同比下降3.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8万元,同比下降3.03%;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21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较2020 年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节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403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 公务接待费 315 3、 公务用车费 108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88 (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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