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县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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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章程组织协调开展我县红十字会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突发事件中,对受害者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组织与队伍建设是全面健全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会始终将工作原则与工作方针相结合,不断完善和健全本会工作体制机制,重点加强对单位管理制度、班子职能、岗位职责的建设,有力推进我会组织与队伍建设和健全各项体制机制工作进程。从学习入手,强化我会领导干部、班子成员执政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我会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和红十字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扎实认真开展“三项活动”等专题教育活动。同时加强“三救”、“三献”工作,凸显人道主义工作亮点。 

  二、部门概况 

  茂县红十字会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茂县红十字会收入决算总额为69.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8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津贴的增加。 

  2015年茂县红十字会支出决算总额为69.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1.74万元,医疗卫生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津贴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茂县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570348.38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673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215.9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0元。 

  2、医疗卫生支出33229.37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44952.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6800元,主要用于:职工年终目标考核。

 

  附表一:茂县红十字会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茂县红十字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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