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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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定全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交通规章,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执行。

  (二)按全市的规划拟定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对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及公路客货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维护公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立项、测设、预算、及建设、维护、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和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系统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交通工业的认证和质量监督;组织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科技教育的发展与管理,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工作和交通科技工作的开展。

  (九)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十)负责交通行业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交通涉及国家组织的有关事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下设3股1室(办公室、财务股、安运股、工程股),现有职工25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其中行政工勤4人),事业人员1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0718.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718.0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03.9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71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9万元,医疗卫生11.84万元,住房保障16.37万元,农村道路建设34.6万元,公路新建35.6万元,公路养护180.48万元,其他公路运输建设180.15万元,车购税用于农村道路建设5939.4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交通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局为完成交通建设项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11.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6.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村道路建设34.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维修等建设项目

  公路新建35.6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

  公路养护180.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及养护人员工资等开支。

  其他公路运输建设180.15万元。

  车购税用于农村道路建设5939.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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