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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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标准;组织起草茂县防震减灾发展规划,编制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地震台站的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制定茂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开展震后各项应急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茂县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的管理、指导工作;完成茂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履行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强地震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地震监测水平 

  切实做好震情监视与短临跟踪工作,坚持定期对辖区内及邻区地震趋势的分析,主动把握震情趋势动向,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认真做好监测仪器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监测设备的故障,确保仪器正常运行。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和“三网一员”建设,巩固地震宏观观测员队伍,对各宏观点反映的宏观异常情况要及时调查核实,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速报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2.加大抗震设防监管力度,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 

  一是继续认真做好抗震设防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抗震设防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抗震设防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落实《阿坝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切实发挥《制度》的作用。日常工作中主动与业主单位加强联系,保证所有项目备案审查,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及验收等工作,确保新建、改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对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执法检查,提高工程建筑质量。四是加强农村民居防震抗震知识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积极推广使用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技术,提高农居建设施工质量及抗震能力。 

  3.开展防震灾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充分利用“科技周、科技三下乡、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法制宣传日”,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拓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渠道,完善宣传网络,利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大力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社区活动,探索创建活动新路子。 

  4.强化地震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地震灾害能力 

  建立健全茂县地震应急预案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全县各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商场等根据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对重点单位要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和评比。抓好本县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防震减灾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短信发送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处置地震灾害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茂县防震减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茂县防震减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6012元;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620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5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383元,住房保障支出118716元。茂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86012,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49961元,主要原因:1.住房公积金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 1386012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8601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386012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012 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6012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961元,主要原因: 1.住房公积金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6012元。 

  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620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5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383元,住房保障支出11871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6012元,2017年预算总数增加49961元,主要原因: 1.住房公积金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6.2055万元,占6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58万元,占16.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383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11.8716万元,占8.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地震事务(04)行政运行(01)2018年预算数为962055元,主要用于 :单位2018年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 165613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8年预算数为66245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8年预算数为5828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18年预算数为15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预算数为118716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6012 元,其中:人员经费12740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191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茂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2194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2194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0.9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茂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111914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61元,降低0.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茂县防震减灾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茂县防震减灾局截止2017年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 897460 元,其中:房屋 177 平方米,价值110000元;公务用车1辆,价值12000元;其他固定资产66746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茂县防震减灾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0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茂县防震减灾局

                                                                                       2018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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