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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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是服务全县城乡居民的养老,为着“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理念,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后顾之忧。2015年,我局在州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通过各乡镇的大力支持和职工们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3582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34940人的102.52%,缴费人数达2045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0000人的102.25%,人均基础养老金月提高15元,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完成率为100% 

  二、部门概况 

  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属县人社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6,在编1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1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96.71万元增加21.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单位新调进工作人员3名,使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同年7月单位人员正常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乡居明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人员工资性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5.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7.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补贴。 

 

  附表一: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茂县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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