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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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我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汇集、存储及保险基金运营管理,建立业务台账,统计有关数据;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退保的等手续;负责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审查,核算养老金给付标准和拨付养老金;负责跟踪监督养老金发放情况,掌握领取养老金人员动态,提出养老金的处理意见;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助力脱贫攻坚。201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确保及时为建档立卡的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足额为建档立卡及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按月发放养老金。

  2.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促进参保扩面。将1月份作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月,通过组织人员深入乡镇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同时,要求各乡镇利用元旦、春节等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期,在街头、村寨做好宣传,县居保局统一印制宣传手册1.1万册发放给各乡镇,各乡镇及时将宣传手册发放到参保群众手中,切实有效强化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促进参保扩面。

  3.规范待遇审核管理,做好待遇发放工作。加强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县居保局于每年3月、4月安排各乡镇集中开展对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年检、资格认证工作,4月30日前乡镇完成资格认证,同时加强常态化的认证督查。

  4.强化基金财务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基金账户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基金管理模式,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项基金支出由财政专户统一划拨至支出户合理调度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内设机构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4512.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413.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311.00元,住房保障支出151788.00元。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 1744512.00,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3005.00元,增长原因为:

  1.纳入2018年预算的编制内实有人数为16人,较纳入2017预算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1人,按照预算编制定员定额原则,在各项经费定额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预算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额度增加。

  2.由于2018年预算编制月份的直发在职职工工资标准较2017年预算编制月份同期标准有所增加,工资支出预算数较2017年有所增加;职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提高,导致2018年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需单位缴纳部分的预算金额较2017年对应的预算金额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744512.0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4512.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7445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512.00元,占100%,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4512.00,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3005.00元,由于本单位所有收支预算均为财政拨款,所以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长原因与收支总预算增长原因一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4512.00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451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413.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311.00元,住房保障支出151788.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4512.00,比2017年预算总数增加223005.00元,由于本单位所有收支预算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长原因与收支总预算增长原因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41.00元,占85.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311.00元,占5.75%;住房保障支出151788.00元,占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5729.00元,主要用于单位2018年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4774.00元,主要用于有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19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31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1788.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标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4512.00元,其中:人员经费1589929.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4583.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3031.0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00,用于单位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7年该指标预算数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由于本单位的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范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80020.00元,均为其他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0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

                                              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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