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7月,茂县累计保障城市低保45831人次,累计保障资金1256.93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5270人次,累计保障资金91.12万元;按农村月人均600元、城市月人均补助770元标准,累计向460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44.05万元;累计向74户283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救助23.55万元;发放“6.24”灾害受灾学生生活费、学费、住宿费补助9.34万元。
2021年,茂县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较好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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