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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召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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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茂县召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相关部署要求,对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县委书记唐远益出席会议并讲话。唐远益强调,全县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上来,发扬善于斗争、敢于斗争的精神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启军,县政协主席王斌,县委副书记肖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董宗梁主持会议

唐远益指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全县上下要坚定贯彻中央和省州部署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通过建立专班推进、定期报告等制度,深入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坚持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发力,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唐远益强调,要在起底问题线索上下功夫、在重点案件查办上下功夫、在推动标本治理上下功夫。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增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定力。各镇、各部门要时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抓手,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检验着新时代作风建设的成效,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盯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需要、最反感的作风问题、最痛恨的腐败现象,久久为功,动真碰硬,不断铲除“微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巩固好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攻坚突破再加力,提升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成效。要紧扣“6+3+1”等10个重点领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全力抓好线索处置、案件查办、问题整治等重点任务,推动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三是工作责任再夯实,确保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长效。要持续深化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严明责任、分工协作,确保整治工作长效推进。

唐远益要求,一要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主动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推动,落实到政治教育、中心组学习、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日常监管等全过程、各方面。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统筹谋划,及时深入分析研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精准把握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抓好专项整治,以纲带目推动行业系统治理。各镇、各部门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查找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分管的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二要持续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作风建设的领导统筹,提高作风治理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和提高觉悟一体推进,将集中整治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促进作用,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手段,推动民生部门细化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堵住政策、资金、项目、物资等监管漏洞,确保惠民富民和共同富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三要持续增强监督效能。要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优化整合村级监察组织人员力量,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要强化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通过针对性监督解决个性化问题。要完善优化监督人才库,配强审计、财政、住建、农业农村、环保、民政等专业力量,探索组建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要强化纪检监察与检察、审判、执法的协作衔接机制,健全与人大、司法、审计等贯通协同制度,构建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的监督格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县融媒体中心 黎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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