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茂县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医保基金安全这一关键点,坚持五项工作措施,织牢医保基金安全监管网。
坚持宣传教育常态化。依托“3.5”、4月集中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等重点时段开展参保、电子医保凭证申领、医保报销、打击欺诈骗保等政策性群众宣传活动;通过“微网实格”及老年协会下乡宣传等方式将医保政策送下乡,送到村;开展职工“你来讲,我来学”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3500份,宣传海报310张,循环播放宣传视频6个,开展送医保政策下乡活动7次。
坚持规范管理制度化。与全县62家医药机构及时签订定点服务协议,规范“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建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强化与11个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和奖励举报机制,引导社会监督与医保监管形成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打击欺诈骗保成员单位联席会议2次,集中学习相关条例法规2次,研究讨论涉嫌欺诈骗保事项2个,研究同意移交公安机关线索1个。
坚持督促检查全覆盖。在62家协议医药机构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督查工作组,重点对医保基金使用与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实施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并要求相关医药机构限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我县开展医药机构自查自纠2次、县级专项督查2次、州级专项检查1次,省级飞行检查1次。发现6家医药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超标准收费、多计费、重复收费等问题,核查出违规金额97.76万元。依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追回违规本金及违约金共计97.76万元,其中:追回基金本金97.76万元,收取违约金81.79万元。
坚持稽查稽核重点化。稽查稽核县内外因外伤住院情况,通过实地核查、电话、函告方式核实患者住院原因及情况的真伪性,并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在确认相关资料信息准确无误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经办流程纳入报销范围予以结算支付,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今年稽核医保信息8条,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信息0条,符合报销条件信息8条。
坚持医保监管智能化。充分运用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医保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行为、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等进行筛选、分析,努力实现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监管。通过大数据对基金使用进行定期分析,将分析情况反馈各医药机构,并采取上门督导、发送提醒函等方式及时提醒整改基金不规范使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运用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动态掌握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耗材信息,通过医保结算数据比对,及时发现药品耗材在流通过程中的串换、虚记等疑点问题,促进医药机构自我规范。(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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