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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三个坚持”赋能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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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茂县坚持把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功夫下在日常,久久为功,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坚持分析研判常态化认真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把能“上”能“下”摆在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盘活干部队伍“上下”渠道。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结合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班子调研等工作,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咬耳扯袖”,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

坚持发现储备经常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结合干部个人经历、特点特长,充分利用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优先晋升主动担当作为、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职级,及时提拔使用在防火防汛、反分维稳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一步鲜明有为者有位的导向。对被调整的干部,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对认真汲取教训,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任用。

坚持监督管理制度化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结合换届“回头看”工作,了解掌握干部履职情况、意愿诉求等,及时调整因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履职或行动晚、干事慢、办事拖的干部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解决“占位不干事”的问题。(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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