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2日,县委书记唐远益主持召开全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启军,县政协主席王斌,县委副书记李敦灿、肖军出席会议。
唐远益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的有力抓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就是要让大家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既看别人,更照自己,进一步汲取教训、以案为戒,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唐远益强调,一要聚焦理想信念深查细改,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开展以案促改就是要对照典型案件“活教材”,深入检视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会“第一议题”、集中学习“第一主题”、干部培训“第一主课”等方面是否真正执行,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在开展实践和推动工作是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及时开展深入的检视整改,真正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来。二要聚焦党的纪律深查细改,始终做到令行禁止。开展以案促改就是要对照典型案件“活教材”,发挥“蝇贪蚁腐”案例清醒剂作用,深入检视在学习执行党的“六项纪律”中是否还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刻、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走过场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进一步对标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六项纪律”铭刻于心、见效于行,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行动准绳,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要聚焦重点领域深查细改,始终做到高压惩腐。开展以案促改就是要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杜绝侥幸心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聚焦集中整治中央4个聚焦、2个专项整治项目,省级6个重点领域、3个专项整治项目,州级6个重点领域、1个重点整治项目,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强个案挖掘和类案分析,深入检视本系统、本领域是否还存在类似问题,是否还有没有及时梳理处置的线索,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等问题是否全覆盖进行核实处置,进一步释放从严反腐治腐的高压态势,着力取得让群众可视有感的整治成效。四要聚焦规范运行深查细改,始终做到治理长效。要通过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筑牢思想防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强化对同一地域、同一领域、同一行业案件特点关联分析,将严肃惩治腐败与严密制度约束、严格教育引导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同时,要坚持既从严管好干部,更真心关爱干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澄清保护、激励担当机制,旗帜鲜明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严查不为者,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切实将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成效。五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查细改,始终做到敢抓敢管。各级党委(党组)作为管党治党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既是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也是各级党委(党组)职责的应有之义,只有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尽心竭力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要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开展党纪国法宣传教育、“四个面对面”处分决定宣布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组织案发单位观看庭审等方式,进一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遵规守矩、筑牢底线。六要聚焦推动发展深查细改,始终做到担当作为。当前,正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开展以案促改就是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检视在改革精神、担当状态、工作作风、干部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全力以赴拼经济、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中是否存在绕着困难走等现象,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项目投资增量、农业提质增效、工业技改提能、文旅业态打造等重点工作是否真正一抓到底,对维护稳定、防汛减灾、安全生产、地灾治理等风险防范是否真正做到了“时时放心不下”,进一步锚定目标、提高标准、狠抓落实,自觉在遵规守纪中肩负使命、扛起责任,守住“干成事、不出事”的底线。同时,要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以开展“微网实格”“双联双进”“联心同行”为抓手,带头深入羌山村寨、农家地头,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抓好脱贫成果巩固、乡村全面振兴等工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化解群众困难诉求,着力办成一批让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董宗梁通报了茂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和纪委书记,县级部门、国有企业、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内设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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