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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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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体系,有序开展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帮困助弱行动,茂县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25年1月至4月,全县共救助临时救助对象65户251人,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32.33万元。

严把准入关口,做到应救尽救。为有效缓解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引发的暂时性家庭生活困难,茂县民政局指导各镇及时准确掌握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主动帮助救助对象办理救助申请,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及时将城乡低保户、因病致贫户、因灾致贫户等其他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特殊困难对象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科学制定标准,做到精准救助。根据《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对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统筹考虑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对支出型救助对象,根据刚性支出及负担情况,原则上按照人均不低于月低保标准2倍一次性给予救助。对急难型救助对象,根据急难程度及持续状况,原则上按照人均不低于月低保标准1倍一次性给予救助。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人均临时救助金额需要超过低保标准12倍的,原则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增加。

突出以人为本,做到主动救助。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主动筛选发现除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以外的其他困难对象,对于急难型救助,注重提高救助时效性,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按规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对于支出型救助,按照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实施精准救助。

关注重点人群,做到及时救助。重点关注城乡低保户、分散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重点人群预警工作台账,加强日常走访,做到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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