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优势,让家长了解幼儿园基本情况,特对我县2023学年度幼儿园基本信息进行备案及公示,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备案及公示范围
全县证照齐备的公、民办幼儿园。
二、备案及公示内容
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师资情况、收费标准及招生学位等,详情见附表。
三、备案及公示要求
1.幼儿园必须如实填写《幼儿园基本情况备案及公示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填报信息核实无误后,教育局在政府网站公示,各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示。
3.幼儿园相关信息如有较大更新,需及时上报教育局进行更改备案。
监督电话:0837-7423122(茂县教育局教育股)
附件:1.茂县公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表
茂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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