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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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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茂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6144号。

(四)批准时间:2026226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茂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144,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茂县自然资源局、凤仪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2026414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政务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网址:www.maoxian.gov.cn发布,告时间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513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mh.icdnrsc.net/zd/zdplatform/Index.html)主动公开。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茂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144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茂县2025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茂县人民政府

                                 20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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