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县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补齐供水运营、管网改造、水质运维成本缺口,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已完成城镇供水成本监审工作(相关监审结论已在县政府官网另行公示,完整监审资料可到我局价格股查阅),结合茂县实际,起草《茂县城镇供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提高价格决策科学性、透明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22日)
二、征求意见对象
全县城镇居民、非居民用水经营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关心我县供水事业的社会各界群众。
三、意见反馈途径(任选其一)
●信函邮寄地址:茂县羌兴大道茂县人民政府(中心大道)B613
●QQ邮箱:305411098@qq.com
●电话:0837-7421374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茂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县城镇供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茂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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