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防止国家财产损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四川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茂县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公示时间
(一)公示期限: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
(二)收集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9月10日
二、公示载体
登录茂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ttp://www.maoxian.gov.cn)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492897576@qq.com
(二)通讯地址:阿坝州茂县财政局(地址: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县政府集中办公大楼E212),请在信封上注明“茂县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邮编:623200
联系电话:0837-7428369
茂县财政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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