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茂县2026年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发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2026年国家下达我县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资金510.4万元,用于实施草原禁牧补助239.25万元,实施草畜平衡奖励271.15万元。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要求和《茂县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规划,拟兑现2026年度补奖政策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项补奖情况

(一)草原禁牧补助

1.实施区域:在纳入补奖政策划定的草原禁牧区实施。全县共涉及9个镇、53个行政村的12517户牧户。

2.实施面积:全县实施29万亩。其中:叠溪镇9.52万亩、沟口镇0.65万亩、黑虎镇1.3万亩、沙坝镇1.4万亩、南新镇2.96万亩、洼底镇3.1万亩、渭门镇0.75万亩、赤不苏镇6.21万亩、凤仪镇3.11万亩。

3.补助标准:每亩补助8.25元。

4.补助对象:承包草原承担禁牧任务的牧户。

(二)草畜平衡奖励

1.实施区域:在纳入补奖政策的草畜平衡管理区域实施。全县共涉及9个镇、76个村(含3个牧场)的16849户牧户。

2.实施面积:全县实施98.6万亩,其中:叠溪镇39.6646万亩(含原国营牧场16.4万亩和原松坪沟乡牧场0.9571万亩)、沟口镇4.8563万亩、黑虎镇1.671万亩、沙坝镇14.2531万亩、南新镇8.1541万亩、洼底镇5.7025万亩、渭门镇3.2268万亩、赤不苏镇16.1416万亩(含原雅都镇牧场1万亩)、凤仪镇4.93万亩。

3.奖励标准:每亩奖励2.75元。

4.奖励对象:承包草原履行草畜平衡任务的牧户。

二、资金发放方式

资金发放直接兑现到户,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采取由镇和村将补奖信息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审批系统进行申报,依据林草部门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检测考评结果和各镇资金发放公示(含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履行情况)结果,按照“一卡通审批系统”权限逐级审核,将补奖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系统直接发放兑现到牧户,并注明政策项目名称。加强监委、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监察,确保补奖资金安全足额兑现到户。

由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和发放系统设置和“两项改革”原因,将原县国营牧场、原松坪沟乡牧场和原雅都镇牧场的补奖信息分别纳入叠溪镇松坪沟村和赤不苏镇后村进行审核和发放。

农牧民群众对补奖政策和资金发放有疑问,请到各镇人民政府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也可到茂县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五楼)咨询。

 

 

                                         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6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