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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关于废止《茂县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联农带农奖补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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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清理。经我局研究提出废止申请,报茂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决定对2026年3月10日印发的《茂县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联农带农奖补实施方案》(茂府办规〔2026〕1号)予以废止。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废止文件基本情况

文件名称:《茂县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联农带农奖补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茂府办规〔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年3月10日

废止依据:《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财综〔2026〕16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

二、废止后执行要求

上述文件自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我县行政管理、政策兑现的法定依据。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凡涉及原文件相关事项,一律按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示期限与意见反馈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反馈要求: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次文件废止事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反映。

联系单位: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联系电话:18015770882

通讯地址:茂县凤仪镇三晋路152号

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6年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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