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修订的背景、目的和依据
2021年,我局制定了《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施行两年,目前需进一步加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预算资金评估范围、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和《阿坝州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实施方案》(阿委办〔2022〕84号)等有关规定,对我县2021年下发的《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是预算绩效管理源头管控的重要举措,原《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已施行两年,需重新修订完善,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对预算资金评估范围、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修订形成了新的《办法》。
可行性:《办法》对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资金评估范围、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符合当前我县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我县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高质量。
三、起草的过程
自2023年10月开始,绩效监督股着手修订《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学习借鉴了上级事前绩效评估的相关规定,形成《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初稿。考虑到事前绩效评估涉及局内多个股室,首先征求了局内10个股室的意见,各股室均无修改意见。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公开征求68个行政事业单位及11个镇人民政府意见,各单位均无修改意见。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二十三条。分为总则、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和内容、事前绩效评估的管理、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和方法、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程序、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附则。其中,
第一章为“总则”,阐述制定本《办法》的依据,解释我县事前绩效评估的适用对象、概念和内容。
第二章为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和内容,阐述了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和内容,标准为预算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以及政策事前绩效评估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评估内容。
第三章为事前绩效评估的管理,阐述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中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职责要求。
第四章为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和方法,阐述了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包括专家咨询、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事前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第五章为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程序,阐述了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程序。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评估总结及应用三个阶段。
第六章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阐述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第七章为“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修订的内容
(一)新增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
3.《阿坝州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实施方案》(阿委办〔2022〕84号)
(二)修订内容
1.在原《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三)拟新增县本级预算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中,将预算资金调整为100万,修订为“拟新增县本级预算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预算资金标准的调整,扩大了我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的范围,加大了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力度。
2.原《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内容。事前评估分为政策事前评估和项目事前评估。(一)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4.政策资金合规性。主要评估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筹资规模是否合理”修订为“主要评估筹资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筹资规模是否合理合法”
3.原《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内容。事前评估分为政策事前评估和项目事前评估。(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有关内容5.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筹措渠道是否合规”修订为“主要评估项目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筹措渠道是否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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