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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2027年度森林防火命令》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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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县人民政府2026-2027年度森林防火命令》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二、重点内容解读

明确森林防火期。全县2026-2027年度森林防火期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其中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切实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联防联控“四条防线”。森林防火期内,县、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核查反馈热点信息。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专业扑火队要加强火情监测,保持防灭火设施和装备完好有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补充蓄满消防用水。各类扑火队伍要加强训练演练,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加密巡查频次,保持临战待命状态,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靠前驻防、带装巡护,一旦出现火情,按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保护重要设施;在具备条件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减少损失。对发生的火情火灾要迅速查清原因,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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