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函〔2020〕39号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茂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全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阿坝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阿府办函〔2020〕41号)和州卫健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阿坝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卫健发〔2019〕79号)相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茂县传染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茂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完成任务;对全县尘肺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全县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各镇、各部门(单位)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落实;完成相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唐远益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唐小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钟 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力基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周 斌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谭 平 县教育局局长
全学军 县司法局局长
田正国 县民政局局长
曾雪梅 县财政局局长
任国华 县人社局局长
唐莉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雷代荣 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叶 茂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古 琼 县国资中心主任
余 斌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樊 锐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全学发 县税务局局长
陈贵全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唐莉萍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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