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的议案》,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批准茂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现将茂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公示如下:
一、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茂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2342万元,拟调整为171409万元,增加收入49067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800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增加4572万元,上级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0557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800万元,全部为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
二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增加4572万元,全部为浙江对口支援项目建设资金。
三是上级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0557万元,其中:财力部分增加2644万元,主要是: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27万元、增加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316万元、减少结算补助收入1799万元;定向部分增加37913万元,主要是: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5万元、增加结算补助收入865万元、增加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55万元、增加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080万元、增加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2万元、增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60万元、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573万元、增加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52万元、增加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019万元、增加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304万元、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00万元、增加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61万元、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7972万元、增加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7万元、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9万元、增加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茂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342万元,拟调整为171409万元,增加支出490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州财政局下达债务转贷收入3800万元,为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茂县县城夜间景观亮化工程、茂县县城南入口综合治理工程、南店坡至大河坝市政道路工程、茂县大河坝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相应安排支出4572万元,主要用于:茂县干部人才智力支援项目、茂县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项目、茂县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茂县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特色水果新品种示范推广项目、茂县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茂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茂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园后续发展提升项目、茂县低压线路改造提升项目、茂县妇幼保健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茂县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及提升项目、茂县关心关爱残疾人项目、茂县交往交流交融项目、茂县中学科艺楼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茂县中学报告厅提升改造项目、茂县家门口就业工坊推广补助项目、茂县学前学会普通话2.0行动计划项目。
三是上级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相应安排支出40557万元,其中:财力部分相应安排支出26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民生支出等;定向部分相应安排支出37913万元,主要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交通专项和交通应急、水利发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林业改革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四是上年结转相应安排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垃圾处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等。
3.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上述方案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4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409万元,收支平衡。
(二)调整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茂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831万元(含上年结转431万元),拟调整为3569万元,增加收入2738万元,其中: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2069万元;二是污水处理费收入增加19万元;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17万元;四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49万元;五是调入资金221万元;六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6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茂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831万元(含上年结转431万元对应安排支出),拟调整为3569万元,增加支出2738万元,其中: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239万元;二是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加119万元;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17万元;四是转移性收入相应安排的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直发直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
3.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上述方案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569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债规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阿坝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州财政局核定下达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94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55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66万元。
2024年州财政局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800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
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394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预计3055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预计8866万元。
2024年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为33752万元,到期偿还债务4280万元,加上当年新增举债3800万元后,2024年我县债务举债规模为33272万元,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三、其他事项
(一)2024年直达资金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的要求,有效推进直达资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直达资金安全精准落地。截止2024年9月底,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34234万元,及时下达资金34234万元到项目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直达资金9009万元,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815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61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2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013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4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78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41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4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842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1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64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03万元、中央财政城镇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10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28万元。
2.新增国债直达资金17365万元,主要是: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17365万元。
3.一般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7857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57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3万元,主要是: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
(二)中央、省、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报告县级接收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有关情况。截止2024年9月底,累计接收中央、省、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10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交通专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涉藏州县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大熊猫国家公园小水电清理退出省级财政专项奖补、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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