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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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县2019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茂县财政局汇总,2019年县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492.5万元,同比下降0.03%。其中:公务接待费342.5万元,同比下降0.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0万元,与2018年持平;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19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较2018年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节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492.5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342.5

3.公务用车费

115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50

     (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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