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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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茂县财政局汇总,2020年县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447万元,同比下降3.05%。其中:公务接待费325万元,同比下降5.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2万元,同比下降2.43%;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20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较2019年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节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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