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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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茂县财政局汇总,2023年县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319万元,同比下降3.01%。其中:公务接待费295万元,同比下降3.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4万元,同比下降2.94%;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23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节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


2023“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319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 公务接待费

295

3、 公务用车费

102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4

     2)公务用车购置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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