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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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茂县财政局汇总,2023年县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319万元,同比减少41万元,下降3.0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295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3.28%,原因是:本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节俭,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4万元,同比减少31万元,同比下降2.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4万元,同比减少231万元,下降21.9%,原因是:本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节俭,从严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200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增加原因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行驶里程远、磨损严重、维修费用高,根据车辆使用实际情况,需更新公务用车

3.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

2023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319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  公务接待费

295

3、  公务用车费

102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4

     2)公务用车购置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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