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茂县财政局汇总,2023年县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319万元,同比下降3.01%。其中:公务接待费295万元,同比下降3.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4万元,同比下降2.94%;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23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节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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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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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1319 |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 公务接待费 |
295 |
3、 公务用车费 |
1024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24 |
(2)公务用车购置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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