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茂县财政局汇总,2024年县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279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3.03%。其中:公务接待费281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4.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8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2.5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3.16%;公务用车购置2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
2024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节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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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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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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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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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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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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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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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务接待费 |
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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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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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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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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