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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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结合本部门2017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负责辖区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上级授权办理的其他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依职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

  8.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企业采标工作,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1.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12.负责食品安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

  13.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产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

  1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5.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6.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7.承担茂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相关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继续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一是简政放权,活跃市场主体,力争各类市场主体总体比去年增长3%以上;二是加大力度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支持、引导各类企业、农专社、个体户申请注册更多商标,提高商标品牌的经济带动作用,全面启动“五证合一”。

  2.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确保“两个安全”,即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一是继续推进“明厨亮灶”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质量和形象;二是加大药械保化品市场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严厉查处药械保化品违法经营行为,力争办理1件具有威慑性的大案要案;三是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管检测,力争实现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季度检查全覆盖,重点危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现每月检查,特别要加强电梯检查排查工作,特种设备定检率达100%;四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蔓延市场;五是积极探索大旅游市场监管模式,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六是全力推进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积极培育1家较大的网络交易平台,便利我县农副产品交易,促进经济发展;七是巩固无传销县成果。

  3.全面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统筹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促进我县“五个质量”上台阶。一是坚决取缔无3C认证产品;二是探索制定富有区域特色的农家乐、羌家乐乡村旅游服务标准;三是加强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提高使用计量器具合格率,力争在大型旅游购物点及集贸市场增加3台电子公平秤;四是有序推进代条码工作。

  4.继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充分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执法”的执法监管模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力争案件比去年提高10%;二是发挥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高效处理消费投诉,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消费纠纷,尽量把消费纠纷遏制在源头,力争消费投诉、举报数量比去年有所下降。三是全面加大涉及民生产品质量抽检检测力度,特别要加强食品药品抽检,力争抽检样品多样化、全覆盖,抽检批次比去年增长10%左右。

  5.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职能真正转变,提高机关运转效益。

  6.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州工商质监食药监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精神,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7.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和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系统执法素质。

  8.创新和丰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百姓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树立工质食药监新形象。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1.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内设机构15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64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7名,行政工勤编制5名,事业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67名,其中:行政人员4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6名,行政工勤人员4名,事业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16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名。

  三、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初固定资产总额11904689.56元(以2016年决算报表数据为准)。

  四、预算情况

  (一)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731.9896万元,较上年721.6249万元增长10.3647万元,增长1.44%;部门支出预算总额731.9898元,较上年721.6249万元增加10.3647万元,增长1.44%。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增资。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附件:2017年茂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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