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安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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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公安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2.掌握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  

  3.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5.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以及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6.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7.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9.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10.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工作以及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1.组织实施并指导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开展深挖犯罪,扩大战果等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审批治安行政案件以及报批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14.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  

  15.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16.指导县森林公安局的业务工作。 

  17.组织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坚守政治安全不动摇,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1.主动策应反分维稳。加强县域内涉藏重点人员的摸排管控,积极与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协调沟通,强化管理,共同做好校园涉藏稳定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涉藏犯罪嫌疑人在我县羁押、庭审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全力策应藏区反分裂斗争。 

   2.深入推进网上斗争。加强网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删堵封控各类有害信息、负面舆情,严打网络政治谣言,强化追踪溯源和落地查控,净化网络环境。对涉警舆情快速反应,落实“三同步”原则,积极妥善处置,坚决阻断网络负面舆情向现实社会的扩散,全年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狠抓重点人员管控。健全完善对个人极端、非正常访、邪教人员、涉疆涉维、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重点人等各类治安重点人员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的滚动排查、信息采集、日常管理,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密切掌握活动轨迹,综合利用各种社会力量,推动落实教育、帮扶、矫治、转化措施,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恶性事件。 

  4.扎实抓好反恐防暴。加强新疆籍流动人口协查比对,认真核查问题信息,逐一管控涉稳涉恐重点人员。进一步畅通情报信息渠道,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做好高危重点人员稳控,及时化解、提前防范、有效处置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依托快反中队进一步健全快反机制,加强演练,有效预防、果断处置暴恐犯罪。加强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和力量,坚决防止暴恐活动在我县发生。 

  5.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源头管控,完善社会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全面筛查、动态分析可能引发不稳定事端的社会矛盾,明确辖区、层级的化解稳控责任,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基层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98%以上。年内赴省进京群访的预警率达到100%。 

  二、坚守严打斗争不动摇,筑牢平安建设防线。 

  6.严打严重暴力犯罪。 

  7.严打多发侵财犯罪。 

  8.严打毒品违法犯罪。 

  9.严打枪爆违法犯罪。 

  三、坚守治安管理不动摇,夯实公安工作基础

  10.持续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一是大力整治影响“成兰铁路”、“工业园区”、叠溪“6.24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工程和“脱贫攻坚”等民生工程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黑恶势力插手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深入开展“护校安园”工作,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各种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顿校园及周边各类治安乱点。三是大力加强医疗机构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医闹”以及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四是强化大型活动安保。五是加大行业治安管控,完善行业场所警务室建设,加强对出租车、网约车、无人机、打字复印业、寄递物流业等行业管控,落实寄递物流“三个100%”。 

  11.持续开展治安清查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扫黄打非工作,推进落实警情研判、暗访检查、重点整治、责任倒查等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强力压制黄赌活动空间,严防“黄赌”违法犯罪出现反弹。 

  12.持续加强社会面管控。完善“三色巡防”工作机制,科学部署警力,提高巡防密度,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控制力,确保街面可防性案件持续下降。强化移动警务终端使用率,提升使用效果。充分发挥天网视频监控、武装检查站作用,整合“雪亮”工程、WIFI热点建设,形成全方位立体防控网络。积极建设“云防”高点监控系统,以科技强警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管控效率。 

  13.持续加强基础信息采集。进一步完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的常态更新维护机制,年内完成新型信息化门楼牌标准地址安装上墙工作。加强旅店业信息系统的安装工作,年内力争达到全安装,并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旅店业信息系统和未办证留宿场所的实名登记和上传工作。继续落实《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办法》,规范流动人口申报点工作,强化宣传力度促进各流动人口用人单位、主体主动申报。 

  14.持续加强各项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预防,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违章违法查纠,遏制一般交通事故,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启动城区违停抓拍系统,大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打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持续清剿火灾隐患,实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消防监管,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消防能力建设,确保火灾事故持续下降,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加强涉危涉爆作业单位、企业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强危爆物品流向监管,确保不丢失、不炸响。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储存、制作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规爆破作业查处力度。认真落实《看守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及各项管理规定,加强民警的教育管理,提升管理能力水平,实现监所管理规范、安全无事故,积极探索开展狱侦工作。 

  15.持续做实做强中心派出所。健全、完善中心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考核模式,及时调整派出所工作重心,强化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信息采集、服务群众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派出所治安基础防范能力和基础工作支撑公安工作的水平。按照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功能区划分要求,年内完成较场片区中心派出所综合楼建设和土门片区派出所、交警中队综合楼改造维修,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 

  四、坚守建设法治公安不动摇,推进规范公正执法 

  16.提升民警执法办案素质。 

  17.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案件管理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承担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服务作用,加强对警情处理、案件受理、立案、案件办理、案件审核、涉案财物处置监督、办案场所使用、案件卷宗管理等执法办案的全流程监督、全方位管理,有力夯实规范执法根基。规范执法办案场所。 

  18.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加强内部监督;二是加强外部监督

  五、坚守公安改革不动摇,助推公安事业创新发展

  19.抓好实战指挥体系建设。 

  20.抓好“互联网+”推广应用。 

  21.抓好“大警种、大部制”改革。 

  22.抓好综合情报平台建设。 

  六、坚守政治建警不动摇,推动队伍建设提档升级 

  2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24.加强日常行为养成。 

  25.加强公安党建工作。 

  26.加强公安队伍纪律建设。 

  27. 加强社会评价体建设。 

  28.加强素质能力建设。 

  29.加强从优待警工作。 

  30.加强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91662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7469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611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9374元,住房保障支出2859264元。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32891662,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69818元,主要原因:1. 退人员工资纳入社保;2. 在职人员减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2891662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9166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2891662元,其中:基本支出31221742元,占95%,项目支出1669920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891662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69818元,主要原因:1. 退人员工资纳入社保;2. 在职人员减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91662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7469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611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9374元,住房保障支出285926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891662元,2017年预算总数减少1369818元,主要原因:1. 退人员工资纳入社保;2. 在职人员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3746906元,占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6118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9374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2859264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3746906元,主要用于 :单位2018年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11513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4605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937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85926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891662元,其中:人员经费2823666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655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0000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00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200000元。较2017年预算无增长。 

  (二)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00元。较2017年预算无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55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1250 元,减少1.5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915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915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日常办公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7年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86732579.21元,其中:房屋32029.88平方米,价值50442783.39元;公务用车74辆,价值11843554.55元;其他固定资产24446241.27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9920 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茂县公安局                                           

                                                                                        2018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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