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国家和省规;
(2)制定地籍管理办法、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3)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的产权管理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4)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5)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
(6)依法行政。
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茂县国土资源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茂县国土资源局总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4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工勤2人;在职人员总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33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工勤2人;退休人员11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茂县国土资源局固定资产总额4140059.10元。(以2015年资产清查数据为准)
四、部门预算情况
茂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030774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083971元增长19%;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030774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083971元增长19%。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03077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42192.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491.4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3287元。
附件:2017年茂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