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23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县情县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茂县制定政策、计划、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根据全县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和管理全县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县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统计报表。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县内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五)、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和全县居民的年度主要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向县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六)、调查、编算、提供消费及零售物价指数资料,进行市场物价分析、预测、监控工作。

  (七)、调查、编算、提供城乡居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资料,适时反映居民生活消费情况。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县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九)、根据州统计局的安排负责组织全县统计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统计人员的统计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加强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

  (十一)、参与县政府经济目标管理考核。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茂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茂县统计局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其他事业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茂县统计局固定资产总额944780元。(以2015年决算报表数据为准)

  茂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92279.56 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84576元增长62.9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92279.56 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84576元增长62.9 %。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092279.56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169.28元;商品服务支出183847.7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262.52元。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元。

  附件:1.茂县统计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茂县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茂县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4.茂县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预算表

  5.茂县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

  6.茂县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