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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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县内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四)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和全县居民的年度主要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向县政府提供统计建议。

  (五)调查、编算、提供消费及零售物价指数资料,进行市场物价分析、预测、监控工作。

  (六)调查、编算、提供城乡居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资料,适时反映居民生活消费情况。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八)根据州统计局的安排负责组织全县统计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统计人员的统计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本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行政工勤2名,参公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参公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初固定资产总额1049780元。

  四、部门预算情况

  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68598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92279.56元增长8.4%;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68598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92279.56元,增长8.4%。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2685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9572元;商品服务支出18415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875元。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元。

  附件:2017年茂县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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