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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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决议、决定,结合我县的实际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2、编制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信息的收集整理,指导、协调林业生产建设总体布局,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森林资源和规划计划的实施,并指导林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3、主管全县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和执行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供应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及征占用林地的清查、初审;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国有森林资源管理。

  4、负责指导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及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建设;对县属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实行宏观管理,引进外援项目,组织实施环境建设、水土保持、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造林绿化和林果发展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县自用材和生活用材的采伐。

  5、负责全县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对宝顶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批和上报审批、立项等工作。

  6、指导和调控全县林业生产的发展,负责全县木材生产、采伐、运输、加工、综合利用,林产林化、森林旅游、木本药材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好林产品市场。

  7、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工作;组织编制、上报或转报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技术改造、转产项目并指导实施或直接组织实施。

  8、管理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执法工作;领导县森林公安局搞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森林公安工作;监督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事)件;负责搞好全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林区治安。

  9、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试验、研究、示范及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引进;负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科技人员及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制定全县林业行业干部培训,人才培养的中长期计划和实施林业宣传动员工作。

  10、负责规划、指导、实施山区林业综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林业扶贫等组织实施工作。

  11、深入研究生态建设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建设问题,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体制创新。落实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主体责任,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全面推进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湿地保护、防沙治沙等项目建设。

  12、负责有关林业方面的涉外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1)生态建设

  2015年我单位生态建设内容包括:1.公益林建设;2.退耕还林;3.茂县岷江及黑水河沿岸重点地段植被恢复项目;4.茂县灾后植被恢复试点示范项目;5.义务植树;6.古树名木挂牌;7.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8.全国第五次荒漠化及沙化监测等项目。已完成上述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度兑付了资金。

  (2)林业产业建设

  2015年我单位林业产业建设项目内容包括:1.特色干果经济林为主的产业基地建设;2.新增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项目;3.2014年度宗渠后山核桃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4.高半山产业结构调整项目;5.阿坝州珍稀树木香椿示范林项目;6.通过引进核桃新品种,技改扩能等方式,提升经济效益,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全年,林业局技术人员通过下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参加科技局组织的培训活动等方式共培训技术骨干52人,林农1620人,并发放技术资料15000册。

  (3)森林资源保护

  2015年我单位森林资源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1.野生动植物保护;2.森林防火;3.森林病虫害防治;4.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切实的做到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

  二、部门概况

  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属于其他事业单位性质。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收入决算总额为8056.3970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56.39703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63.70284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205.674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以及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增加。

  2015年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支出决算总额为7357.48382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4911.420779万元,公共安全253.846576万元,医疗卫生13.142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71316万元,节能环保1949.23835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6.46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62.61606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6.790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标准调整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农林水事务4911.42077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公共安全253.84657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森林公安行政运行等费用。

  (三)医疗卫生13.14269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费用。

  (四)住房保障支出13.37131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

  (五)节能环保1949.23835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及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216.4641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表一: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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