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机构职能。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镇政府的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包括:(1)落实政策;(2)促进发展;(3)维护稳定;(4)加强管理;(5)提供服务。
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1、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稳步发展畜牧产业,加强天保和退耕还林及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
2、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切实贯彻落实新农保、新农合等惠农政策,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创国优为目标,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以巩固两基为重点,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民兵队伍建设,依法开展征兵工作。
3、新农村建设成果显著,城镇环境大为改善,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改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4、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省级“依法治县”创建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
5、政府自身建设有效提升,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建立廉洁型政府,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服务型政府。
二、部门概况
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5170.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81.98万元,事业收入88.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93.6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308.3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2015年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总额为357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24万元,教育支出465.7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4.32万元,医疗卫生239.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7万元,农林水支出1933.1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5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0万元,其他支出58.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08.8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440.6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凤仪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凤仪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我镇村(社区)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工作经费。
(二)教育支出465.7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工资,日常工作经费。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154.32万元,主要用于:我镇复员、退伍军人慰问,自然灾后救助,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
(五)医疗卫生239.35万元,城市社区医疗机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六)城乡社区支出4.4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1933.1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50万元,用于凤仪镇辖区内地质监测。
(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11万元,
(十)住房保障支出83.3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支出58.79万元,
附表一: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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