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补偿机制,保障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平稳有序运行,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局已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工作(相关监审结论已在县政府官网另行公示,完整监审资料可到我局价格股查阅),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茂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草案)》。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广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茂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草案)》予以公示,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22日)
二、征求意见对象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景区、城乡居民、暂住及流动人员等社会各界。
三、意见反馈途径(任选其一)
●信函邮寄地址:茂县羌兴大道茂县人民政府(中心大道)B613
●QQ邮箱:305411098@qq.com
●电话:0837-7421374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茂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