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3线川主寺至汶川段灾害整治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
二、公示载体
登录茂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aoxian.gov.cn/)
三、其他事项
1.通讯地址:茂县凤仪镇并州路2号茂县自然资源局。
2.邮政编码:623200
3.联系电话:0837-7422212
附件:
茂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茂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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