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立城乡统一基准地价的核心基础,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助力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园林草地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的通知》(〔2024〕-629)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园林草土地定级与估价规程,我县组织实施了对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及更新工作,并已顺利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长期
二、公示载体
登录茂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aoxian.gov.cn/)
三、其他事项
1.通讯地址:茂县凤仪镇并州路2号茂县自然资源局。
2.邮政编码:623200
3.联系电话:0837-7422212
附件:1.
茂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茂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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